從以前就一直在想,這個問題到底有什麼好問的?

我認為,對方如果有什麼壞習慣都還是其次,「劈腿和偷吃」根本是人格的問題,會背著你做某件見不得光的事,就表示這個人在某種層面上,根本沒有勇氣承認自己的錯誤,而且無法抵抗誘惑。無論有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,都不需要偷偷摸摸的去做一件事,更何況是一件傷害愛你的人的事。

 

 

所以我會說,會劈腿的人,根本沒有被原諒的價值,就算他/她再怎麼拍胸脯保證,他/她就是會再做下一次,只是時間早晚而已

你如果選擇原諒他一次,那他肯定會再犯第2345678次,如果你心軟的相信對方會改,那就準備好面紙,等下一次發現時再繼續哭吧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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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還卡在「被劈腿了到底要不要原諒他?」的死胡同裡,希望以下幾個Q&A能夠對你有所幫助,助你早日覺醒。

 

 

Q1:他說他會改,絕對不會再有下一次了,我該不該原諒他?

A1:你有看過哪一個被家暴的最後沒被打的?她們也都是被用同樣的理由勸回去的。

哪一個打完老婆之後不是跪下來道歉?說自己該死,絕對不會再有下一次,拜託一定要原諒他,他們會說我絕對不會改嗎?

結果咧?這些心軟的女人最後的下場是什麼?要嘛不是被打死,要嘛就是繼續被打,請問你看過哪一個家暴的人有改過的?倒是被家暴致死的有好幾個。

你覺得一再地被家暴的女人有沒有錯?

我只能殘酷的說一句「活該」,是你們縱容對方這樣對你的,你為什麼要原諒他?為什麼要再次相信他?不要總是用「受害者」的角色來包裝你自己,是你自己把你置身其中的,你可以選擇離開但為什麼沒有?無論有再多的理由,你被打就是你的錯。你明明知道對方會打你,你還要一而再地原諒,那我也只能慶幸還好你還沒被打死而已。

就如同被劈腿一樣,被劈第一次可能是對方的錯,但你讓他一而再地背叛你,那就是你的問題

我說過這是人格的問題,會劈一次的人就一定會再劈第2345678次,如果你要自己心軟和愚蠢的相信對方會改,那就去吧!當你被劈第二次的時候,拜託不要出來哭,那時候我一定會說你活該!

 

 

Q2:我們已經交往這麼久了,難道真的要為了這件事說斷就斷嗎?

A2:

第一,如果你打從心底的覺得被劈腿沒關係,那你就不要斷。

第二,如果你能夠從此忘了這件事,保證就算以後吵架也絕對不拿出來吵,那你就不要斷。

第三,如果你已經做好了對方再劈腿第二次和第三次的心理準備,那你就不要斷。

如果你對於以上的三點都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了,恭喜你!你們就真的是天造地設的一對,繼續好好地永遠在一起吧!

如果有任何一點你做不到,那你還在一起幹麻?只是在浪費你自己的時間和青春罷了,你已經浪費了這麼多年,你還想要繼續浪費下去?愈快收手的人賠愈少,愈不甘心想要贏回來的人通常都輸到一毛不剩還負債累累,趁現在還不算太晚,東西收一收快走吧

在一起多久不是重點,難道你想這樣過一輩子嗎?這個疙瘩永遠都會在,你永遠都會想起這件事,想到你的另一半和另一個人在床上翻雲覆雨和情話綿綿。就算你現在說沒關係,下一次你們再吵架的時候,這條舊帳永遠都會被翻出來吵。噢對了,他還會繼續劈下一次,應該會永遠有新帳可以吵吧!

 

 

Q3:可是我真的很愛他,我離不開他,我可以原諒他嗎?

A3:那你就接受他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劈腿這件事,然後騙自己會永遠幸福快樂的過一輩子吧。

既然有人勸你勸不聽,你硬要往地獄走,那也沒人能夠說什麼,只能說祝你幸福阿!

你只需要記得,下一次如果再被劈腿,千萬不要跑出來哭,因為我如果聽到的話,一定會說你活該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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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一段感情裡最重要的是忠誠,最珍貴的是互信,當有其中一個人劈腿和偷吃後,這段感情裡最重要與最珍貴的部份已經完全沒有價值了。

劈腿和偷吃等於不忠,也可以說是背叛。一旦被心愛的人背叛後,我想這種傷痛是永遠不可能補得回去的,也不可能再建立得了原本那種百分之百的信任,不能相互信任的感情又要怎麼經營?每天諜對諜地猜忌,談這種感情比當匪諜還累,何必呢?

這也是為什麼我總說,只要劈腿了,就沒有原諒的價值,因為這段感情根本已經沒有價值了,何必苦苦守候?

 

 

在我的印象裡,我應該都曾對每一任男友說過:「如果你愛上別人了,就請你明白的告訴我,我絕對會讓你走,但是不要騙我,如果你騙我,我是不可能原諒你的。

我覺得感情的世界裡,愛上別人並沒有錯,也許對方遇見了另一個讓他更心動的對象。但是欺騙是人格的問題,而且是一種奸詐和狡猾的選擇,他試圖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爛,並企圖掩飾自己的心虛,否則光明磊落的話何須欺瞞?

如果對方因為愛上了別人而離開,我沒有任何可以責怪他的理由,而且也沒有必要,甚至我會大方地祝福他,只要你是真誠地告訴我,不讓我成為最後一個知道的傻瓜,我認為這是一件很好的事,而我也能夠放心去找尋更適合我的對象。

但無論有什麼理由,劈腿和偷吃這件事我絕對不會原諒,因為打從一開始,對方就企圖欺瞞我到不得不承認的時候才告訴我,從頭到尾都只為了他自己。跟別人抽插時爽也是爽他的,如果沒被我發現,還會繼續偷情抽插個無數遍,而且這幾次都是把我當白痴耍,東窗事發後才來跪著道歉,有什麼屁用?這種打從一開始就在耍心機對付我的人,我還有什麼必要相信這個人?更何況是繼續和他牽手走下去?(我想我會吐吧)

 

 

奉勸被劈過腿的男生女生們,不要不甘心於你所付出的,你的離開才是最好的懲罰。

因為你失去的是一個不懂得珍惜你,而且很沒用的廢物,但他失去的則是一個真心愛他的人,到底誰損失比較大?請自己好好想想。

愈是不甘心,你賠進去的就愈多,你的時間、精神、青春、快樂通通賠光時,你什麼都沒有。早日切乾淨,你保留的就愈多,你才更有能力和本錢將這些美好的事物留給真正值得的對象。

 

 

最後,我想說的是,你的感情是怎麼來的就會怎麼走,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而已

如果你的感情是劈腿得來的,相信我,它也會就這麼地離開你,無論你相不相信,反正我是信了,哈!

所以當你想要橫刀奪愛,證明自己比別人有魅力時,就不要忘記永遠都會有比你美麗和帥氣的人出現。當你知道別人已經有另一半時,不去招惹除了是一種道德之外,也是一種道義,沒有道義的人只會被瞧不起而已,就算你短暫地搶到(或借到)別人的男友或女友,我相信得到的也不會是什麼好貨色,因為物以類聚,你只會得到那些禁不起誘惑的人,而真正心態穩定的好對象是不會想要跟這種人走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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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喜歡拿「道德說」來批判別人的行為,一副自己好像有多高尚的道德水準,抓住別人的缺失窮追猛打,我非常討厭這種自認為道德的人,因為他們多半都只是虛偽的衛道人士,所以我不喜歡說劈腿或偷吃是一件「不道德」的事,因為我認為道德並沒有一定的標準,況且什麼又是道德?但我認為這是一件沒有道義的事,雖然我們不是混江湖的,但是還是套句老話「出來混的總是要還」。

 

 

我想,沒混過黑道應該也看過黑道吧,就算沒看過黑道應該也看過黑道的電影吧!

如果你是一個曾經背叛過老大的人,無論你去到哪裡,永遠都被別人看成是廢物,也不會有人真心的尊重你或看得起你,為什麼?因為你的人格並不值得被尊重。所以我一開始就有說,這是人格的問題,會偷吃的人為什麼沒有被原諒的價值?因為這個人也沒有價值,懂了吧!

所以不要妄想你的偷吃劈腿只是一點點小錯誤,因為這代表著你人格的懦弱因子,而且大家都會記得這件事,就如同一個背叛過朋友的人,不會再被信任是一樣的道理,所以如果不被原諒也只是剛好而已。你既然想劈腿,就要先想好後果,不要到時候又哭哭啼啼。

 

 

話雖如此,我依舊不認為,我們有資格去評論劈腿的人,即使他/她們是公眾人物。

捧著虛偽的道德感來指責他人,我並不覺得有比較高尚,更何況在感情上劈腿的人,並不能代表他/她們的作品和貢獻沒有價值,如果人不能夠理性的將事情分開來看,硬要把不相干的事扯在一起談,那我認為你並沒有更值得被尊重。今天不會因為你跳出來批判他人的不是,就顯得你比較高尚或是更有道德,只會顯現你令人厭惡的嘴臉罷了。

我並不是說劈推和偷吃的人沒錯,但我認為感情的事是個人的選擇,就算有人選擇道德淪喪又怎樣?請問他/她們有拉屎在你家門口嗎?

既然是個人的選擇,選好選壞選錯邊,都是每個人要自己去承擔的,而不是由一堆不相干的人來批評他們的決定。就如同我常說的,這些根本不關我們的事,真正與我們息息相關的事,怎麼都不見這些道德魔人出來罵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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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真的,我對藝人的八卦沒有太大的興趣,雖然我是FB的長期使用者,每天都會被這些拿來掩飾政府罪惡的新聞洗版,所以我多少還是會知道。

我覺得最可笑的現象是,人們用高道德標準追著同是人的藝人打,卻對於政府放任財團讓人民吃毒油30年的事無動於衷,這種虛偽的衛道嘴臉實在是令人厭惡。

這些公眾人物的感情選擇,到底跟我們這些外人有什麼關係?然後與他們的作品又有什麼關係?

 

 

這幾天我常看到有人說「虧我還這麼喜歡你,我要把你的書都拿去燒了」之類的話,我覺得很可笑。

一個人有才華並不代表他有著完美的人格或是不會犯錯的靈魂,就像一個很會吃的人不見得很胖一樣(這是什麼爛比喻XD)。他們在感情上的錯誤選擇,難道就表示他們的才華是虛假的嗎?你可以欣賞一個人的作品,但不要喜歡他這個人,請問這兩者有互相衝突嗎?

我從來都不是他/她們的粉絲,也不必要替誰說話,我只是希望在大家過度關注別人的私生活的同時,把注意力放在真正跟你有關的事上面吧!你知道要開放陸生健保了嗎?拜託看新聞不要只看八卦,不要只想麻痺自己已經被洨確幸麻痺的腦袋。

 

 

最後,還是呼應一下主題,我認為劈腿的人是不值得被原諒的,哪怕一生就那一次,就是不值得。

也奉勸還在苦腦的早點醒一醒,還在劈腿的拜託行行好褲子穿一穿快點滾開,不要浪費別人寶貴的生命。

還有,公眾人物的感情選擇,哪怕是你認為的道德淪喪,都跟他們的才華和作品沒有關係,也和你無關,拜託把心思拿來放在每天處心積慮要從你身上把錢A走的政府吧,我相信意義更大。

共勉之啦~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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